医学院研究生因公出国签证所需派遣证明或资助证明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2998

研究生因公出国统一持因私普通护照。研究生因公出国办理签证,如需开具单位派遣证明或者英文资助证明(学校资助部分),请学生根据各国签证要求,参考国合处网站在线服务-出国出境-下载专区)相关模板,草拟派遣证明或者英文资助证明,使用医学院信笺纸打印。

草拟注意事项:

1. 根据模版及前往国要求填写,并保持中英文一致。

2. 注意派出时间与《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中的派出时间一致。

3. 落款:浙江大学医学院

Zhe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研究生携带(1)本人草拟并打印好的派遣证明或者英文资助证明(仅限浙江大学提供的资助)、(2)《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在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y.zju.edu.cn/提交出国(境)申请,审批通过后下载打印)、(3签证要求、4资助来源证明材料(如涉及须提供,资助来源证明可使用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的经费来源栏目或经导师签字的自拟资助来源证明材料(附件7))等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医综602室)开具用印单,再至医学院党政办(医综503室)加盖学院公章。

若个别国家签证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请在附件5自行下载后彩打并加盖学院公章。

 

研究生因公出国一般可直接由院系名义向前往国驻华使领馆出具派遣证明。若极个别国家签证要求派遣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明须由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在前往医学院党政办-国合办加盖医学院公章后,请学生将(1)经医学院审批通过后的《派遣证明》、(2)《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3)签证要求,邮件发送至zyxhuilan@zju.edu.cn,并命名为“姓名+提交用校印申请”。收到邮件后,研究生办老师登录浙大服务平台(https://service.zju.edu.cn/),发起部门用校印申请(事项编号:Z0001)申请并上传附件,用印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流转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老师点击右上角的打印图标打印《浙江大学电子用印联系单》(以下简称《用印联系单》),并将《用印联系单》邮件反馈回学生。学生在《用印联系单》申请人承诺部分手写签字。学生携带《用印联系单》及用印材料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号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窗口办理盖章业务。

 

温馨提醒:

1. 派遣证明仅供申请签证、入境需要使用,若签证不需要此项材料,则无需办理。

2. 研究生因公出国办理签证,若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前往国合处网站(在线服务-出国出境-下载专区)下载。

3.研究生因公赴港澳台地区,如需相关材料,可参照执行。

 

附件(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1.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派遣证明(英文资助证明)模板

2. 学生因公出国交流项目派遣证明模板

3. 日本派遣证明(学生用模板)

4. 瑞典派遣证明(学生用模板)

5.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6. 签证用派遣证明(经费证明)模板、法人证书、取消出访说明模板下载

7. 自拟资助来源证明材料.docx(如涉及须提供,导师签字)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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