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7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387

各系所、各临床医学院,各学科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相关教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大发〔20227号)和《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浙大医学院发〔20263号)要求,为做好2027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型与上年度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复审(具有2026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且未参加2024年、2025年招生资格复审)等;

申请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型与上年度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非导师申请导师资格、硕导申请博导、学博导师申请专博导师、学硕导师申请专硕导师、专博导师申请学博导师、专硕导师申请学硕导师、申请跨/转学科、恢复原有招生资格等。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

1. 个人申报:

1)学校系统申请

若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型与上年度一致,学校系统自动提交申请,无需本人操作;

若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型与上年度不一致,须于620前,通过“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系统,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或者直接登录http://dszg.zju.edu.cn/yjsxt,在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导师资格,并导出《浙江大学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批表》。

2)申请表、证明材料提交

复审的、及申请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型与上年度不一致的,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递交真实、完整的医学院申请表与证明材料。

3)其他

申请跨/转学科的导师,需填写《跨/转学科申请表》。

2.单位审核

各单位组织开展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学院实施细则和相应学科定量标准。

3.学科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审核

学科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综合研判申请人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要求,并形成审核意见。

4. 医学院公示

医学院对各学科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教学业绩审核及其他业绩抽查,并汇总学科审核意见进行公示。

5. 学位会审定

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具有2027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6.材料归档

各单位收集汇总具有2027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且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型与上年度不一致的导师的纸质版《浙江大学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批表》(学校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附上导师本人签字,其中《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一份),交至医学院综合楼602办公室杜老师处(递交时间待后续通知)。

三、有关说明

1.对于超龄导师,本次导师遴选仅限已通过今年学院审批备案的参与申报,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超龄人员不予受理。

2.对于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导师资格需登录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并提交相应导师资格申请,不用递交任何纸质材料,学院按免审程序直接在系统里归档。

3.对于兼职(任)教授,需要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然后按照申请流程进行操作。各单位在审核兼职(任)教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每年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兼职(任)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形式上传。

4.申请2027年度导师资格者,请认准医学院学科专业代码表及其名称。

5.医学院基础医学、生物学相关学科实施硕博贯通培养,建议临床医学院非临床医学专业背景人员(如特聘研究员等)申请相关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导师资格,医学院不再认定基础医学/生物学/药理学硕导资格。

6.审核包括年龄、学历、职称、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到账经费等方面条件。

7.各单位和学科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审核教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时,应严格按照《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实施细则》要求,各学科业绩参考2026年相应学科定量标准执行

8.学校、学院系统会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无法统一归档,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申请。

四、时间安排

1.529-31日:教师将医学院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扫描件交至所在单位。

2.61-4日:各单位将导师信息、申报材料录入“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平台”,完成审核并提交审核结果。

3.65-9日:各学科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对导师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判定并提交审核结果。

4.6月中旬:医学院完成公示。

5.6月中下旬: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6.7月上旬:公布具有2027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五、其他事项

1. 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无法统一归档。

2. 教师若遗忘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学校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往年已申请过招生资格的兼职导师,可通过原导师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同账号)登录新系统。

3. 申请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的教师,须在公共管理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及材料递交;申报材料须递交至公共卫生学院(联系人:李老师,88981604lijr707@zju.edu.cn),由公共卫生学院审核后报医学院备案,再统一递交至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未经批准直接上交材料至公管学院认定的招生资格,医学院不予承认)。

4.各单位及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5. 教师可向所在单位、学科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及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咨询有关政策,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6. 逾期未完成材料上报工作,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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