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10

根据浙江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开展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二级招生单位评审结果和生源情况,确定了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名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考资格复查

每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通过报考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复查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复查内容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审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在读博士研究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所在单位的推荐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

(二)时间和地点

报考资格复查安排在综合考核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综合考核安排

三、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要求参照《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综合考核安排在5月26日-5月28日,由二级招生单位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考核小组通知为准。考核小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一位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各招生委员会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课考核和面试。专业课考核由各考核小组负责,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情况。

2.考核工作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点组织考核,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力、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逻辑、创新能力、文献查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可要求考生报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考生须提交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复印件),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

四、其他

(一)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送到二级招生单位(邮寄信息见咨询联系方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调档政审

学院党组织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申诉咨询

本通知由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见《医学院2026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五、咨询联系方式

二级招生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箱:lijr707@zju.edu.cn

  话:0571-88981604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

区医学院综合楼906

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箱:yxyjsb@zju.edu.cn

 话:0571-88208118

 

附件:2026年非全日制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初审通过名单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6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