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持续更新)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8142

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培养环节需要出国(境)进行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或其他与学业相关的出国(境)事务属于因公出国(境)。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参加线上对外交流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有关规定办理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回国(境)申请等因公出国(境)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批准期限出行。研究生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

 

学校要求:

1. 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

2.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状态变更办理流程(延期回国/提前回国/转导师)

 

学院实施细则:

一、因公出国(境)手续

1.    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学生(线上提交,并联系院系教学、思政老师--导师(线上审核)--学院研究生科(院系同意后线上审核--(行前教育负责人)——学院行政负责人(线上审核)--学院党委负责人(线上审核)

2.    向院系(各系、临床医学院)提交材料并进行行前教育

学生将申请表、邀请函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至院系教学部门,院系教学老师向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上报审批结果,由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进行线上审核。

学生联系院系思政老师进行行前教育。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专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左册管理列表点击进入“因公出国(境)”模块,点击进入“行前教育”,录入行前教育信息,完成行前教育确认。学生工作办公室确认所有拟因公出国(境)研究生(不包括参加线上交流)已在“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网址:http://palx.cscse.edu.cn/#/index)注册,登录平台后按系统提示完成在线行前培训学习。

3.    派遣证明/资助证明

如办理签证或入境手续等需要开具派遣证明/英文资助证明,请根据《医学院研究生因公出国签证所需派遣证明或资助证明办理流程》办理。

二、返校手续

1.    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学生(线上提交,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院系教学部门报到--导师(线上审核)--学院研究生科(院系教学部门受理学生报到后线上审核--(回访谈话负责人)——学院行政负责人(线上审核)--学院党委负责人(线上审核)

2.    返校后向院系(各系、临床医学院)报到和进行回访谈话

请本人持护照原件、签注/签证页、出入境记录原件等相关资料至院系教学部门报到。院系教学老师须见到学生本人并核实护照及出入境记录等相关信息,向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上报审批结果,由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进行线上审核。报到后,由院系思政老师对研究生进行回访谈话,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专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左册管理列表点击进入“因公出国(境)”模块,点击进入“回访谈话”,录入回访谈话信息,完成回访谈话确认。

备注:出国境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直接进行归国谈话(医综201室),学生提前一周邮件预约。

3.    报销任务:

凭《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回国(境)审核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签证费发票(正面2人签字)、保险费发票(如有,正面2人签字)、保险单(如有,院系盖章)、登机牌、行程单(正面2人签字)、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支付情况说明书(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院系盖章)等相关原始票据以及院系签字盖章的预约借款单、预约冲销单或预约报销单至学校计财处办理。求是飞鹰计划等特定项目的财务报销请参考各项目相关通知(院系盖章:各系、临床医学院的教学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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