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院申请2026年浙江大学求是飞鹰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778

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和全球开放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国际联合培养,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全球竞争力,2026年学校将继续实施浙江大学求是飞鹰计划(简称“求是飞鹰计划”),资助浙江大学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前往国外(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师从一流导师,开展6个月及以上的联合培养。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医学院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应为浙江大学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贡献社会的责任感和情怀。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科研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身心健康。

5. 在申请时应提供国外联合培养单位(或导师)的邀请信,国内外导师不能为同一人。

6. 外语水平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 在申请时原则上应为学制内非毕业年级,已修完规定学分,博士学位论文已开题,已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

8. 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不在本校的定向研究生,提交项目申请时,须上传招生协议书复印件及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单位同意派出函(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人事档案在本校的定向研究生,提交项目申请时,须上传招生协议复印件。

(三)以下情况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但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求是飞鹰计划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2. 已获得国家或学校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或学校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曾享受6个月及以上的学校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资助。

7. 专项有特殊规定不能长期出国的。

8. 正在境外学习。

二、资助期限及资助内容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时长不小于180天。

2. 项目资助内容为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请以项目申请时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资助标准为准,请仔细查看确认后再进行申请)。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为从中国大陆境到留学目的国的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联合培养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往返旅费总额不超过1.5万元。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同意,院系和学院推荐,研究生院核准”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及导师审核

2026年,学院按月组织申报和遴选,申请人全年可进行网上报名,院系和学院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月底(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完成审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y.zju.edu.cn/,以下简称“学校系统”),在应用中心-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点击“新增”,选择“公派研究生项目”,发起申请,“项目类型”选择“学校公派项目”,“项目名称”选择“求是飞鹰计划”,填写信息,根据“浙江大学求是飞鹰计划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请见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并扫描上传系统,提交申请。申请人联系导师登录学校系统,在首页“我的待办”找到对应的申请记录(或在首页右上角“导师应用”-“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找到对应的申请记录),完成导师审核。校内申请表无需打印,审批均在线上进行。

温馨提醒:

1申请人申请须得到导师同意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公派项目和求是飞鹰计划,建议学生优先申报国家公派项目。邀请函的派出时间应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项目申请通过后的6个月)

2如拟回国(境)日期超出拟毕业时间(实际到期时间),须在提交出国(境)申请前办理好“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籍异动手续。录取人员应在博士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后回国返校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请各位同学预留充裕时间在回国(境)后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等毕业、学位授予相关手续。如派出前或留学期间参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应及时办理终止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3)考虑到教育部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有关规定(12月底至1月中上旬部分时间无法办理外汇暂借款手续)、学校计划财务处外汇窗口暑期、寒假春节期间开放情况等因素,建议申报人员合理安排派出时间。

(二)院系和学院审核、公示及推荐

院系和学院应结合学科发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审)与把关,择优推荐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及录取结果公布

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核,经核查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严重问题的,取消求是飞鹰计划申报资格。研究生院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学校系统(https://yjsy.zju.edu.cn/)查询录取结果。

(四)录取人员派出

录取人员按照《2026年医学院求是飞鹰计划录取人员须知办理后续手续。留学资格有效期为项目申请通过后的6个月(180天)。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

四、咨询方式

1. 学院

邮箱:zyxhuilan@zju.edu.cn,电话:0571-88208117

2. 研究生培养处

邮箱:yjsy_pyc@zju.edu.cn,电话:0571-88981407

 

附件:

      1.2026年浙江大学求是飞鹰计划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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