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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大学医学院十佳大学生——“杏林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16:30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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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推动医学院“十百千”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工程,医学院团委计划开展第六届浙江大学医学院十佳大学生——“杏林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医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5年5月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出修养品性好、综合素质高,并有志于在一年的实践周期中,在老师的指导下参与思想引领、职业素养、学业水平、临床技能、科研能力、语言表达、文艺体育、公益实践、创新创业、国际视野等医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浙大医学学子。

三、评选说明

参评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1.理想信念方面。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政治素养好,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在日常政治生活和社会工作中引领作用突出。

2.视野格局方面。有谋事创业的心胸眼界和把握大局大势的格局,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有开放包容的胸怀气度,对时代和世界变化发展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理解力,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投身服务基层或参与全球治理活动,主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表现突出。

3.精神品格方面。具有自信从容的人格特质,乐观开朗的精神风貌,坚毅果断的意志品质,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4.能力素质方面。坚持学习钻研,知识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具备学习才能、决策才能、组织才能、沟通才能和执行力,能够不断实现自我成长,把握好发展方向,引领好团队,高效达成既定目标;在各类学术科研、发明创造、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5.志趣气质方面。积极弘扬体育精神、美育精神、劳动精神,自觉践行正确的健康观、审美观、劳动观。心态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劳动和体育锻炼,怡情养性、外塑形体、内塑涵养,在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单位推荐及个人自荐

请各系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年级广泛发动。各单位汇总并审核本单位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成果证明材料以及一张大小2M以上、能体现申报人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生活照),并确定不超过两名推荐人选后,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医学院团委。

邮件主题命名为杏林之星推荐+单位名称”,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生姓名+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于4月26日(周五)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办公室邮箱yxytwbgs2021@163.com,纸质版材料上交至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201办公室魏老师处

第二阶段:初步评审

预备人选由医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约15人,进入线上评选阶段。

第三阶段:线上评审

候选人信息将发布在“浙江大学医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线上公众投票评审,线上评审分数将在最终评审中占比10%。

第四阶段:公开评审

组织现场公开评审,结合线上评审结果,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浙江大学医学院十佳大学生——“杏林之星”获评人选,并公示。公示内无异议,则最终确定结果。

六、评审组织机构

1、医学院学生奖惩委员会

医学院学生奖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工、教学相关老师、专业负责人及学生等构成,委员会负责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2、评审工作小组

评审工作小组由医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办公室组成。负责杏林之星评审活动的组织和筹办。

如有疑问,请联系魏老师0571-88208212,龚同学15868929433

第六届浙江大学医学院十佳大学生——“杏林之星”申请表.docx

第六届浙江大学医学院十佳大学生——“杏林之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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