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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11:33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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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关于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招生通知》,2023年我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复试录取工作将坚持以“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医学院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信息如下:

 长:李晓明、夏标泉  

副组长:王 迪、柯越海、陈周闻、徐凌霄

 员:张  岩、王红妹、周煜东、郑 敏、项美香、黄 

吴瑞瑾、毛建华、谢志坚、应颂敏、楼建晴、吕黎江、蒋笑莉、

王新宇、陈国忠、金 敏、王晓莹、杨国利、李 伟、陈 超、

宋琦琳

申诉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1-88208025  Email:chch5500@zju.edu.cn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

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招生相关工作。招生委员会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进行复试考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一临床医学院:胡老师 zju1graduate@163.com 0571-87231277

第二临床医学院:孙老师 zjuzeyy2015@163.com  0571-87784594

第三临床医学院:但老师  syf_yjs@163.com     0571-86006573

妇产科学院:  汪老师 zdfy@zju.edu.cn      0571-89998671

儿科学院:   张老师  chjyb@zju.edu.cn      0571-86670085

口腔医学院:  董老师 xuekeban@zjuss.cn   0571-87219287

国际医学院: 吴老师  deer@zju.edu.cn      0579-89935022

护理系:       黄老师huanghui1970@zju.edu.cn  0571-88208105

二、招生计划

医学院计划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3个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通过初审名单详见附件1,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10月27日前填写《医学院2023年同力硕士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意向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dingmengqi@zju.edu.cn。未填报意向表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1.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在11月3日-9日,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录取考生入学后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培养。各招生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一位进入复试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复试要求:

1)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考核小组在正式复试前告知今年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向考生公布本学科具体复试流程和要求。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将签署确认书。

2)复试的主要方式为采用面试、或面试加笔试。复试考核小组可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能力、临床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社交能力、文献查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录取

1.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各复试考核小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医学院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同意后,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公示。

3.录取考生按要求在学校财务平台完成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其他

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医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复试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2.医学院2023年同力硕士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意向表

3.医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复试时间和地点.xlsx

 4.医学院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3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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