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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申请2023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3日 14:35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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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临床医学院、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关于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和校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医学院“关于申请2023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 “关于申请2023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通知”请见以下链接:http://yjsybg-zju-edu-cn-s.webvpn.zju.edu.cn:8001/2022/1229/c69954a2705172/page.htm

    2. 申请人应按照《浙江大学“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优先申请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如果获得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则校派项目不再重复资助。如申请人未申请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而直接来申请校派项目的,原则上不予以受理。

    3.有意向申请校派项目的同学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申请流程为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填写申报信息,申请类别请选择校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见附件1)电子版请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并提交。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12点前。

     4. 考虑到疫情期间材料收取和审核工作的困难,现将材料的申报和审核统一改为线上完成。请各位同学完成线上申请后,导出并打印《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其他个人申请材料全部合成为一份PDF,并填写“2023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推荐汇总表(学院用).xls”(见附件2),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ccida@zj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学号+2023校派项目202341712点前完成请各位申请同学仔细检查确保发送的电子版材料正确完整,否则无法参与评)。

     5. 纸质版申请材料由学生先自行留存,等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后再提交整套纸质版材料(含导师及培养单位签字盖章)至医学院研究生办。校内网上报名阶段的导师意见可用国内导师推荐信中的导师意见为准。

     6.已申请过国家公派的申请人请勿修改系统中原国家公派申请材料,重新填写校派申请

     7. 学院将于4月20日前评审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方式待定),并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8.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

     (1)研究生院咨询方式:yjsy_pyc@zju.edu.cn0571-88981407

     (2)医学院咨询方式:hccida@zju.edu.cn,0571-88208117。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附件:

1.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2.2023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推荐汇总表(学院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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