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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2021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 博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8日 15:2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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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学院2021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博士学位招录通知》的统一安排,2021年同力博士复试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学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医学博士学位招生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李晓明、夏标泉      

  长:柯越海、向明、周闻、徐凌霄

  员:  巍、王红妹、沈  晔、吴志英、虞  洪、毛建华、谢志坚、应颂敏、邵吉民、吕黎江、蒋笑莉、陈君芳、项美香、丁国庆、吴瑞瑾、邹朝春、朱赴东、江路华、马振秋

申诉受理:

    江路华,电话:0571-88208015 ,E-mail:jiangluhua@zju.edu.cn。

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选拔考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将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并深入考察考生的专业兴趣和素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选拔学生。

2021年学校计划招收同等学力博士150名含学术学位≦30名),综合考虑各学科生源及导师人数,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医学院各学位点复试时间安排在1119日~11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学位点确定后电话或短信等通知考生,学院将统一在浙江大学医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和各学位点联系方式。

学生在复试时需带身份证原件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另外,根据属地、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学生应1、出示“杭州健康码”“行程码”2、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48小内的核酸检测证明;3、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现场复试;4、如14日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2℃)、咳嗽、呼吸道不畅、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须由复试小组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复试人员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复试条件5复试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现场复试。

上述不能参现场复试的学生由相应学位点的复试小组讨论确定其它复试方式。

复试要求如下:

1.各学科在正式复试前告知今年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面试完后师生共同确定并签署确认书。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合格不予录取

2)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能力、临床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社交能力、文献查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3)各学位点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填写同力博士复试记录本,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 为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实施,允许考生对复试程序、结果提出异议。

3. 不进入复试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拟录取

1. 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各专业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审核,并按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批准后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公示

2.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通知学生在学校财务平台按规定发放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接收时缴费的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 所有录取考生都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附件:

         医学院2021年同力博士各学科复试安排(2021.11.22).xls更新完成 ...


                    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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