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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17:0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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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访问学者24/年(全国)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访问学者10/年(全国)

2.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3.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正式在职教师,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符合学校公派长期出国有关规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三、申请时间与受理方式

选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符合条件、且经所在学院(系)同意的申请人,于202211-18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网上申请材料提交、打印后,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名;生成空白的《出国留学若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其中“单位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系)针对申请人情况认真填写(不超过500字),由学院(系)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学院(系)单位公章。请注意,申请表提交打印后,请勿在网上再次修改;如若修改,必须重新打印、重新办理。

申请人请按要求准备好一套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于202218前提交至人事处发展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88981610)。

四、其他

1、项目简章及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工作安排。

附件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rar

附件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rar

 

医学院人事办公室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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