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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3日 11:03 来源:yi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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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办、各临床医学院:

     根据《医学院关于实施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医学院发〔2019〕5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医学院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特色,且有较好的研究与改革基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原则上应为近5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校级、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2) 已获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但近年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

(3) 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奖,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

二、  申报要求

1.  请各系、各临床医学院按照附件《医学院关于实施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准备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已列入“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项目无需再次申报。

2.  本次申报原则上由各系、各临床医学院教学部门统一上报,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浙江大学医学院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shqiqi@zju.edu.cn。纸质版申报书(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医学院综合楼601。

三、  学院评审

学院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2019年计划立项20项,其中重点5项,每项资助5万;一般15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根据过程考核情况将分次下拨。

联系人:许士琪  88206014  xushqiqi@zju.edu.cn

 

医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医学院关于印发《医学院关于实施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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