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推荐评选2026年浙江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团队”的通知
医学院各勤工助学团队,各位同学:
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浙江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勤工助学之星”
1. 参加学校勤工助学的在岗本科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6. 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二)“勤工助学优秀团队”
1. 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生团队。
2. 具有一定的建设历史,原则上团队已成立3年以上。
3. 岗位工作特色较强,专业性较高。
4. 具有良好育人成效,品牌效应显著。
已获评“勤工助学之星”和“勤工助学优秀团队”的学生或团队,原则上2年内不再重复推荐评选。
二、推荐方式
申报“勤工助学之星”的,撰写事迹材料(内容提纲及要求附件1),申报“勤工助学优秀团队”的,填写《推荐表》(附件2)后,提交到问卷中。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剽窃、套改或使用AI生成内容,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报送要求
各团队,各同学请于2026年5月5日18:00前将《“勤工助学之星”事迹材料》、《“勤工助学优秀团队”推荐表》提交到问卷中:https://v.wjx.cn/vm/hhLOxwt.aspx#,并且填写信息。文件命名为“医学院+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团队+姓名/团队名称”。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活动安排
1.学院初评推荐上报。
2. 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统一评审,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勤工助学之星”。
3. 事迹宣传。活动后期通过学校相关媒体平台对“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王雨航,88206637。
医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