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八年制,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要求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年末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经学校认定(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自愿向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八年制对应辅导员/思政人员处提交附件2进行申请。
年末补助申请总金额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春节慰问补助,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每人3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每人500元。
二是回乡路费补助,金额根据家乡所在地不同省市进行划分,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如表中未涉及相关省市区县,请将实际路费金额填写在“回乡路费补助金额”列中并标黄,供审核)。
家庭经济情况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思政人员提出申请,并在表格“特殊情况备注”列进行说明,由各单位和学院讨论审核是否增加补助金额及具体增加的补助金额。
(二)单位认定。各单位认定评议小组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情况进行核定,提出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金额。并于2026年1月14日(周三)12: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及签字盖章扫描件交至邮箱zdyxyx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院审核。学院负责汇总审核各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金额。
说明:实际补助金额以最终审核认定金额为准。
三、其它
1、非经困生,因特殊原因产生临时困难,可按需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医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http://www.cmm.zju.edu.cn/2023/0901/c38820a2796676/page.htm
2、请各单位积极开展对建档入库研究生的关心与补助工作。
3、针对本次未提交补助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经济困难生数据库,按春节慰问经费给与普适性补助。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