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医学院素质拓展中心关于第二三课堂 记点立项项目的最新要求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10

根据学校素质拓展中心要求,为使医学院各组织社团能够更顺利完成第二三课堂记点项目立项,提高审核效率,减少来回时间,方便各活动及时、顺利立项与结项,现将医学院素质拓展中心关于第二三课堂记点立项项目的最新要求公示如下:

一、立项要求

    原则上,各个活动负责人应按照要求,根据活动性质和内容填好立项表(即未盖章的浙江大学素质拓展认证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1)、策划案(见附件234),并将立项表和策划案在活动前1周打包(二三课分立项+活动名称)发至邮箱yxytwstb2018@163.com。在特殊情况下,如距离活动时间小于3天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加急”,并联系相关负责人。如果存在立项表和策划案不符合立项要求的情况,负责人将通过邮件进行回复。

二、结项要求

在活动结束后,请各位负责人及时填写结项表(见附件1,需要医学院盖章)和参与人员名单(见附件56),打包(二三课分结项+活动名称)发至邮箱yxytwstb2018@163.com,并注意后续邮件消息。

三、常见问题

1.校素拓现已为比赛类、培训讲座及游园类、演出类活动制定了策划案模板(可在素拓网-“资料下载”进行查询)。各负责人在立项申报时,需依据模板规范策划案的内容与形式。此模板将作为后续活动审核的统一标准。

2.由于活动的特殊性,部分活动类型为比赛+演出比赛+游园等混合类型,在填写策划案时,可以选择给观众申请0.15记点,给比赛同学按梯度申请记点的方式,前后两种记点不允许累计

3.美育类别

美育/非美育的申请请根据活动性质判断。目前政策规定中可被认定为美育的活动有:

1)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化艺术创作类活动;

2)歌舞、戏剧、晚会等文化艺术表演类活动;

3)学科内容以外的文学创作类活动;

4)运用多媒体或其他方式的创作类活动;

5)各类文化艺术的鉴赏比赛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文学创作类活动不应涉及学科内容。

4.比赛类赋分

校级比赛原则上赋1.5记点的不超过总参与比赛的人数的5%1记点不超过15%0.5记点不超过20%。学院、组织、社团承办的活动,可参考校级比赛赋分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1:浙江大学素质拓展认证项目结项申请表.docx

附件2:比赛类策划案模版及要求.pdf

附件3:讲座培训游园类策划案模板及要求.pdf

附件4演出类策划案模板及要求.pdf

附件5:导入模板.xls

附件6参照数据-参与方式.xls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