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学生考上本校本院研究生暑期临时住宿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11

一、适用对象

本校本院升学至本校本院(医学院)研究生:

1)“5+3”学生;

2)五年制学生(含保研、考研);

3)硕考博学生。

说明:巴德年、硕转博学生无需申请。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6月20日(周五),具体时间节点见“办理流程”。

三、特别说明

1.请申请学生参照学院“办理流程”(见下)办理。办理过程中,如有床位、缴费、入住衔接、跨校区住宿、“暑期住宿房间与开学后房间是否一致”、住宿时长、自由组合宿舍申请等住宿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相应校区宿管办;如有办理流程相关问题,请邮件联系canlanwu@zju.edu.cn

2.安全责任:学生导师或指导老师为提前来校或延迟离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承担学生在我校短期学习研究期间相应的安全教育责任,强化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完成实验室准入的安全培训并获得资质。

3.保险:提前来校的研究生因处在学籍真空期,因此,必须购买相应时长的人身保险。学生可自行购买综合意外保险,保险时间需覆盖在校时间全程。

4.入住衔接:若学生同时满足“①已提交《临时住宿申请》至宿管办,②在学校已有宿舍”,则在宿管办通知新宿舍入住前,可继续住在原宿舍。

5.申请暑期住宿校区与升学后应在校区变动情况: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增量计划学生需入住西溪校区,不能跨校区调整。

如申请暑期住宿校区与升学后应在校区一致,则由学院统一审核报送,学生无需线下交表(例如录入为基础医学院学生,升学后应在校区为紫金港校区,学生申请暑期住宿校区为紫金港校区,则一致)

如申请暑期住宿校区与升学后应在校区不同,学生需:

首先,致电宿管办确认可否入住、及入住是否需要提交“其他材料”(如不可入住,则无法办理后续流程);

其次,如可以住宿,则填报《申请问卷》及“其他材料”、并查阅审核进度表,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如不通过,请按备注说明补交相关材料);

最后,如审核通过,请携带导师签字完备的《临时住宿申请表》(附件2)及“其他材料”,于619日(周四)9:00—12:00,至医学院综合楼201办公室,线下审核盖章,并至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暑期入住。

6.暑期住宿时间范围:根据宿管办通知,暑假办理原则上一步到位,住宿时间范围应为626日—911

7.各校区暑期床位资源有限,可供自由组合的寝室较少,如确有组合意向的,待《审核进度表》(见下)显示“审批通过,待统一交表”时,至各校区宿管办现场登记。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导师申请

导师向所在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学生临时科研需求(包括相关科研场所设施确认、拟申请人员信息),确保可为学生提供可开展科研的场所和设施,经相应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后,学生方可启动办理流程。

说明:学生填报《申请问卷》(见下),即视为导师向相应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需求,导师无需单独发送邮件给实验室管理部门。

2.【线上】学生填报《申请问卷》

1)时间:即日起至618日(周三)中午12:00逾期不候!

2)《申请问卷》: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MMV05uHl

3)填报说明:

承诺书:需申请者本人及导师签字,参考附件1

身份证明:学生身份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录取公示截图等可证明身份学籍的相关材料),需含有学生姓名、培养类型(如直博生、学术型硕士)等信息。

保险证明材料:覆盖整个在校时间的本人保险证明材料,需为意外险。

(4)补充说明:如错过填写问卷,请于619日(周四)9:00—12:00,携带纸质版《临时住宿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明》《保险单》共4材料,至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201办公室线下办理。

3.【线上】学院审核申请信息

1)时间: 即日起,每日定时审核,截止至619日(周四)12:00

2)《审核进度表》(学生无需填写):https://docs.qq.com/sheet/DQ2RSQUpmb1V0VU1m

3)审核进度:学生需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遇不通过情况,及时根据备注栏信息将补充材料发送至canlanwu@zju.edu.cn

4.【线下】学院提交《临时住宿申请表》

(1)时间:6月20日

(2)说明:如申请暑期住宿校区与升学后应在校区一致,则由学院统一盖章报送,学生无需线下交表。如不一致,请参照“特别说明”第5条流程办理。

5.【线上】学生缴费

1)时间:6月26日—6月30日

2)缴费入住途径:微信公众号“浙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iHome→生活缴费→我要缴费,凭交费记录到入住楼办理入住手续。

3)说明:如线上缴费不成功,可到校区宿管办现场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同学视为放弃暑期住宿申请,将不予安排暑期住宿住宿费根据住宿天数按实结算,各校区收费标准根据具体住宿户型而定(详见各校区门厅通知),水电费自理。

五、宿管办信息

紫金港校区宿管办位于白沙综合楼宿管中心(0571-88206060);

华家池校区宿管办位于学生公寓5舍南侧(0571-86971037);

西溪校区宿管办位于学生公寓12舍一楼(0571-88273554)。

六、注意事项

  根据宿管办相关通知,请关注以下注意事项。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暑期住宿校区宿管办沟通解决。

  1. 暑期申请临时住宿的同学原则上开学后不再二次调整。

  特别说明:西溪校区因宿舍修缮,暑期可安排房源有限,暑期申请住宿的男生于9月初需要在西溪校区进行二次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浙江大学与城市学院联合培养、工程师学院、软件学院的新生暑期临时住宿在西溪校区,8月底须办理退宿。

  3. 暑期已安排住宿的新生,无需再参与【浙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研究生新生住宿意向的申请。

  4. 无需暑期住宿的新生,此次请勿申请,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微信公众号【浙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研究生新生住宿意向的申请。

  5. 错过此次申请的其他本校同学如确因科研学习原因需要提前到校的,请参照医学院学生临时住宿申请办理流程(http://www.cmm.zju.edu.cn/2024/0403/c38820a2897268/page.htm)申请暑期临时住宿。



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临时住宿申请表(2025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