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浙江大学医学院“杏林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推动医学院“十百千”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工程。我院开展了医学院第七届“杏林之星”评选活动,全面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前期各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以及现场答辩评选,拟推荐下列10名同学为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七届“杏林之星”。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专业及学历 |
1 | 曾慧璇 | 2021级本科(八年制) | 临床医学(八年制)2021级本科生 |
2 | 王怡珊 | 2021级本科 | 临床医学(5+3)2021级本科生 |
3 | 方盛豪 | 2021级本科 | 预防医学2021级本科生 |
4 | 朱锦临 | 2022级本科 | 临床医学2022级本科生 |
5 | 王姊 | 2022级本科 | 基础医学(求是科学班)2022级本科生 |
6 | 龚婧雯 | 基础医学院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023级博士生 |
7 | 周亚冠 | 公共卫生学院 | 大数据健康科学2022级博士生 |
8 | 蒋单栋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神经外科2023级硕士生 |
9 | 殷涛涛 | 妇产科学院 | 妇产科学2021级博士生 |
10 | 江济民 | 附属口腔医院 | 口腔医学2023级博士生 |
公示期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学院团委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如有疑问,可联系,李老师0571-88208212。
共青团浙江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