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当前位置:首页  本科生  其他工作

【对外交流】关于申请2023-2024年度医学院海外交流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15:27 来源:医学院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10

    为服务“双一流”大学建设,推进学院国际化进程,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医学教育国际交流,特设立“浙江大学医学院海外交流助学金”(下称“助学金”)。“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在国(境)外医学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学习交流活动。

 

一、资助标准

(一)全额资助。适用于世界顶尖大学交流项目、经济困难生专项交流项目等;

(二)部分资助。适用于除全额资助以外的其他交流项目,资助额度视交流项目地域分布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决定:

  亚洲区域: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不超过1000/

   特困生资助不超过3000/

   亚洲区域外: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不超过3000/

   特困生资助不超过5000/

 

二、申请条件

(一)浙江大学医学院全日制在读、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长学制);

(二)勤奋学习,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三)参加医学院本年度组织实施或认可的项目:包括赴国际合作院校、教学医院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修、见习实习等;

(四)在海外学习、实习期间没有违反交流学校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交流协议,没有逾期不归的;

(五)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学校学院各类资助(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项目总额超过五万者,不再给予此项助学金资助。

 

三、申请流程

(一)请有需要的同学927日(周五12:00将《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海外交流助学金汇总表》表格电子版打包发至lwj1203@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申请阶段“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及“学院意见”暂时无需填写。

(二)经学院海外交流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医学院2023-2024年度院设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评审登记表.xls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2024年度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doc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818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