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新生之友”寝室联系制度-党委发〔2011〕84号》(附件1)和《浙江大学医学院“新生之友”工作办法》(附件2)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生之友”考核制度,认真做好优秀“新生之友”评比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新生之友”工作积极性,促进“新生之友”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新生之友”的考核和评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之友考核
考核对象:2023级浙江大学医学院全体“新生之友”
请各单位全部2023级新生之友老师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新生之友考核表》(附件3),将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姓名】2023年“新生之友”考核表,由各单位负责新生之友工作的老师汇总整理后于7月2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邮箱wsongyao@zju.edu.cn
按照《浙江大学医学院“新生之友”工作办法》要求,“新生之友”与联系寝室同学全年线下见面交流次数不少于4次。请各单位参考反馈数据,通知相关老师在考核表后附加情况说明,作为考核依据。
二、优秀新生之友评选
评选对象:2023级浙江大学全体“新生之友”,校领导不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
1. 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强烈的责任心,爱岗敬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 热爱学生,师德师风优良。对联系同学认真负责、耐心细致,能根据联系同学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关心、帮助学生,在生活适应、学习方法、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给学生全面指导,从学生成长出发,为学生带去真心诚意的帮助。
3. 富有创新精神,不断探索“新生之友”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手段,丰富和充实“新生之友”工作的内涵和方式,着力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织一次集体见面会、一次寝室走访、一次座谈分享、一次参观实验室或工作室等,抓住重点时间节点,如新生始业教育时、主修专业确认时、本科生涯规划时等,以多样化的形式深入到学生当中,真心真情主动关爱学生,实心实意为学生成长考虑。
4. 与联系同学全年线下见面交流次数达4次以上,得到联系同学的尊敬和爱戴,对其工作评价表示满意。
5. 原则上所联系学生不应出现退学警告现象、没有违纪现象。
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优秀“新生之友”人选,整理相关信息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优秀“新生之友”推荐表》(附件4)并于6月25日16点前汇总上报。
学院机关新生之友工作请联络学工办王老师(办公电话 88206711 邮箱:wsongyao@zju.edu.cn);基础医学院、脑医学与脑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新生之友工作请联络所在单位综合办相关老师;各附属医院新生之友工作请联络所在单位党办相关老师。
三、附件说明
附件1:浙江大学“新生之友”寝室联系制度-党委发〔2011〕84号.pdf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