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直属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生在发起毕业离校申请时,需要先选择审核单位。本科生选择医学院,各系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选择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如下图所示,各系所和附属医院),并根据自身情况对应下方要求完成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后续审核。
医学院各系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工作,解答学生疑惑,具体工作人员信息如下,学生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单位相关负责老师:
党组织关系转接负责老师 | |||
序号 | 1、姓名 | 2、办公电话 | 3、单位 |
1 | 马老师 | 0571-88208016 | 医学院(统筹) |
2 | 景老师 | 0571-88208020 | 医学院 |
3 | 范老师 | 0571-88208132 | 医学院学生党建指导委员会 |
4 | 张老师 | 0571-88208094 | 基础医学系 |
5 | 郭老师 | 0571-88208560 | 脑科学与脑医学学系 |
6 | 季老师 | 0571-88208102 | 公共卫生学院 |
7 | 王老师 | 0571-88790286 | 良渚实验室 |
8 | 陈老师 | 0571-8723122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9 | 鲁老师 | 0571-87783800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 | 黄老师 | 0571-86006573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1 | 徐老师 | 0579-89935022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2 | 汪老师 | 0571-89998671 | 妇产科学院 |
13 | 林老师 | 0571-86670042 | 儿科学院 |
14 | 陈老师 | 0571-87217218 | 口腔医学院 |
其中医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各直属党支部(含本科生各党支部、八年制各党支部、转化院各党支部、非直属附属医院组成的临研各支部)参照以下工作方案和要求进行: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根据《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文件精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具体转接流程如下:
1.党组织关系去向汇总
请各党支部书记于6月14日24时前,汇总本支部毕业党员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发送至zhangkai1999@zju.edu.cn。
(1)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由党员本人提供转接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2)省外转接的毕业生党员:由党员本人提供转接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并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一般高校是“**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具体请询问当地党组织)。
(3)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党员:汇总至“附件1”中,在“备注”栏注明 “延期至X年X月毕业”。如已确定就业去向,请按照省内/省外情况填写,并在“备注”栏标注;如未确定就业去向,则转出情况和去向等信息无需填写,并在“备注”栏标注。
2.省内组织关系转接
第一步,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浙江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督促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在“系统”上确认接收。(省内转接的党员一般不需要纸质版介绍信,如接收单位必需,请在汇总表中的备注栏加以注明。)
第二步,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提醒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在“系统”上确认接收,接收后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
3. 省外组织关系转接
如当地不能通过“浙江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需进行纸质转接。
第一步,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交由各党支部书记分发给毕业生党员。
第二步,省外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本人携带介绍信,90天内赴转接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再由转接单位党组织反馈纸质介绍信回执。
第三步,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后,方可通过“系统”完成网上转接,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注意,无回执组织关系不能转出。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
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党建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政审函调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等(检查模板见“附件3”)。
请各支部于6月20日24时前,整理完支部全部档案,紫金港支部交至医综201,华家池支部交至中心南楼539。并将“附件2” 发送至zhangkai1999@zju.edu.cn。
1.毕业生若为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模板见“附件4”),支部书记签字后,由院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若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他们在校期间表现和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可附页)。
3.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档案。
4.请在党建档案袋的封面左上角以黑色马克笔标注班级、学号,各支部档案按照班级顺序排列、班级内按照学号顺序排列。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范老师,0571-88208132。
祝各位毕业生一切顺利,前程似锦!
附件2:【支部简称】2024年医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毕业生党建材料统计.xls
附件3:【模板】毕业生党建材料专项检查表(含质量表及数量表).xlsx
附件5:关于XXX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综合意见.docx
医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