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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10:08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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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各位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22023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⑤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院系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55日前):请各班级青志委员收集各班内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或需补办证书的志愿者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附件2,各班青志委员请于5524:00前将班级申请材料打包后(命名:专业班级+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发送至团委青志邮箱:yxytwqzb@163.com

2.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5824:00前):院系进行材料审核,并按照模板整理汇总材料后提交校团委。

3.校级初审(51424:00前):校团委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4.院系复核与公示(515日左右公示):各学院(系)、学园将初审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5.校级汇总审核(520日左右):校团委将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并在校团委网公示星级志愿者评定结果。

6.证书颁发(527日后):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发放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如有疑问请联系:

刘老师:0571-88208272

林同学(团委青志):3293158279@qq.com

孙同学(团委青志):1704778670@qq.com

李同学(团委青志):2772928216@qq.com



附件1:【XX学院(系、学园)+姓名】X星级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附件2:【XX学院(系、学园)+姓名】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doc

附件3: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pdf.pdf





共青团浙江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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