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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招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11:06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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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临床医学院:

根据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发挥专业教师在实践育人环节功效,学院部分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现面向各单位招募指导教师。

一、基地情况

1.凌云”计划医学院军科四所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

该基地成立于2021年,依托于军事医学科学院环境医学与作业医学研究所。

实践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

实践时间:4

2.“凌云”计划医学院重庆市卫健委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

该基地成立于2023年,由重庆市卫健委统一设岗管理,面向大健康领域招募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临床实践、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实践等。

实践地点:重庆市

实践时间:4

二、聘任要求

 1. 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2.师德高尚,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严以律己,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实践指导工作,落实社会实践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主要服务于需完成博士生必修环节的学术型博士生,每个基地聘任1名专业教师作为基地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完成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联系、岗位需求搭建、队员选拔与派出及团队总结等工作,线下实际带队指导累计时长不少于7天,需同时满足往返接送学生(具体工作职责参考附件1和附件2)。

 3.业务精良,原则上应具有学科专业背景,了解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熟悉学校的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4.与实践单位有前期项目或科研合作的老师优先考虑。

三、工作认定及报名要求

指导教师学生工作经历的认定将依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经历认定办法(试行)》(附件3)在考核合格后开展。

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教职工,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还请联系各单位负责学生工作人员进行报名。每个单位至多推荐1名。请各单位于2024年41612:00将《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和《【XX单位】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需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发至邮箱liuyaqin@zj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0571-88208272


附件1 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细则(修订)

附件2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基地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3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经历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4 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5 【XX单位】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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