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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1日 16:23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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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院系组织学生自主申报,依据院系专家差额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请以“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需提交 Word版本、PDF签字版本(全体成员及指导老师均需签字)。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命名,需提交 Excel 版本

3.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4)请以“指导老师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提交 Excel 版本

4. 请于2024316日17:00前,按照上述要求,将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inan.wei@zju.edu.cn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材料(院系通过/不通过)均须上交,并根据优先级排序

3.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中期考核通过后,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8212

附件1: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指导教师信息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医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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