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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11号】关于2023-2024学年医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年末专项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17:00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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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 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要求,经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现将拟发放金额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至121717时。

说明如下:

1、“寒衣补助”、“保险费补助”仅面向新生及本学年新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具有申请资格,且原则上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可申请一次。

2、“春节补助”总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春节慰问经费,原则上普通资助对象每人200元、重点资助对象每人400元;二是回乡路费补助,金额根据不同省市进行划分。

312月底前,学院通过学校计财处酬金系统统一一批次发放专项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中。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赵老师,88206637zjumedpjpy@126.com

公示期已结束。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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