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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本科生评奖评优16号】关于公示2019、2020、2021级本科生2022-2023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1日 19:1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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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920202021级同学: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学院集体评审,其中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医学院2022-2023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进行公示。几点说明如下:

1. 各类标兵名单详见附件。

2. 标兵评定以院网公示的能力素养分数为基础,而能力素养分数已不在公示期范围内,标兵公示期间不受理能力素养分数更新。

3. 已获评校级组织推荐的社会工作标兵的同学,其社会工作标兵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

4. 学业进步标兵依据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由系统自动生成。

公示期至10317:00,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小组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zjumedpjpy@126.com

公示期已结束。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奖惩委员会

202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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