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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辅导员】关于选聘求是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10:05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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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1+3”本科生管理模式下低年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选聘求是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已保研本校的毕业班本科生,能保证2023-2024学年期间在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在本科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2.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原则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党组织关系须转到求是学院党委。

3.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 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选聘流程

1. 请申请人(包括新报名选聘、已在岗愿意留任)下载并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并经导师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在6824:00将电子版(wordexcel)、报名表签字盖章扫描版(pdfjpg)以邮件形式交至医学院(tyq@zju.edu.cn),各文件请以【姓名】报名表/汇总表/报名表扫描件命名,邮件以【姓名】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命名。

注意:附件2《报名表》扫描件需有本人及导师签字,由所在单位(系所办公室、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审核并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

2. 医学院将择优向求是学院推荐15-18人。学院将于610组织面试,形式待后续通知,请预留时间、做好准备。

3. 求是学院会同学工部、研工部根据任职要求,以面试等形式开展录用审核,录用结果公示后报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小组备案。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姓名】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姓名】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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