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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导师】关于2023年选聘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18:20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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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研究生管理与发展,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将于近期组建研究生德育导师名库,集中选聘一批有意担任且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进入名库,每年的德育导师人选将根据各单位需求从名库中选拔。请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充分重视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切实做好人员的选拔和匹配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研究生德育导师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保证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是中共党员;

2.研究生指导教师;

3.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干部;

5. 了解党史校史院史。

研究生德育导师在学院及各系所、附属医院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中进行遴选,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聘任以能够有效开展工作为原则。聘任期一般为3-4年,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因特殊原因或工作不称职的,可提前解聘。

二.报名方式

请各系所、临床医学院负责通知本单位的教职工,有意愿担任德育导师的教职工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申请表》和《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汇总表》。

请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将同意推荐的《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申请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按推荐排序后的《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tyq@zju.edu.cn,邮件主题“2023德育导师-单位名称

截止时间:202352817:00

       2023年德育导师推荐名单入库后,经选拔后择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后上岗。德育导师需参与每年学校、学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经年度考核合格推荐校级、院级优秀德育导师人选,任职经历将作为职务、职称晋升有关条件要求中的学生工作经历。

未尽事宜请联系:田宇倩,0571-88981852,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201

 

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pdf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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