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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9:16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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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会自成立以来,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学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为学院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了一定贡献。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会工作,推动学生会发展踏上新征程,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及医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修订的《医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医学院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召开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回顾和总结我院学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动员和带领全院青年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在“四个更加”上全面发力,团结和引领全院学生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征程中成长成才,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卓越医学人才和领导者,共同创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医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3416

2.地点:医学院辅楼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学习医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议医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医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审议并通过医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听取并审议医学院第十四次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医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

5.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代会正式代表;

6.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为了做好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及选举方案拟订如下:

(一)代表资格

1.具有中国国籍的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品德优良,学习刻苦,有较强责任心,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团构成及代表产生

以医学院2018201920202021级本科生班级为单位,每一年级设置一个代表团,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等专业。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医学院学生会根据本单位各班级团支部/系所学生数量以及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1%、不超过10%确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团支部/系所、年级和主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按10%的差额选举产生。其中,非学生会和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系所代表名额数。

各代表团由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任命代表团团长1,负责本团的工作。

编号

名称

 

构成

 

1

当然代表团

医学院学生会第十三届主席团

2

2018级代表团

临床医学1801-1803、临床医学(5+31801-1806、临床医学(5+3)儿科1807、口腔医学(5+31801-1802、预防医学1801-1803

3

2019级代表团

临床医学1901-1906、临床医学(5+31901-1906、临床医学(5+3)儿科1907、口腔医学(5+31901-1902、预防医学1901-1903、基础医学(求是科学班)1901

4

2020级代表团

临床医学2001-2005、临床医学(5+32001-2006、临床医学(5+3)儿科2007、口腔医学(5+32001-2002、口腔医学2001、预防医学2001-2003、基础医学(求是科学班)2001、基础医学(强基计划)2001

5

2021级代表团

临床医学2101-2103、临床医学(5+32101-2106、临床医学(5+3)儿科2107、口腔医学(5+32101-2102、口腔医学2101、预防医学2101-2103、基础医学(求是科学班)2101、基础医学(强基计划)2101

 




























(三)材料上交

各代表团代表确定后,本代表团团长需将代表信息汇总至《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代表名单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于4312:00发送至zjumssu@163.com(邮件名统一为“1+XX代表团+院代表团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

 

五、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医学院代表团组成及产生办法

为了保证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的顺利召开,健全民主集中制,体现学生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中国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此选举方法,具体如下:

 

 

 

(一)代表资格

 

 

1. 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生;

 

2.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

 

3.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在专业(大类)前60%

 

4. 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

 

5. 热心于学生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6. 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候选人名额及产生

 

以医学院2018201920202021本科生各专业班级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所属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各个班级需经班级民主选举产生1名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注:校学代会代表团候选人不等同于学院学代会代表),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需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并上交电子版及一份纸质版给所在年级院学代会代表团团长。经各团总支审核资格,征求各班委会、学院意见,酝酿候选人总名单不少于20人,其中2019级不少于6人、2020级不少于7人、2021级不少于7人,2018级不做人数下限限制。

 

各院学代会代表团推荐的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确定后,本代表团团长需将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信息汇总至附件3:《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将汇总表与申报表以压缩包形式于4312:00前发送至zjumssu@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统一为“2+XX代表团+校学代会代表团代表候选人汇总表与申报表”),并将纸质版申报表于4317:00前交至医学院综合楼201田子钰老师处(华家池交至老师抽屉)

 

 

(三)代表选举

 

 

 

代表选举将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本次学代会上差额选举产生,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提交至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议。

 

【六、医学院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组成及产生办法】

 

(一)候选名额

 

主席团拟定为3名,由大会代表差额选举产生。

 

(二)遴选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三)遴选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的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生。

 

(四)候选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会章程》,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

4.群众基础扎实,热爱学生会工作,学有余力,团结同学,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并且有较突出业绩者优先。

 

(五)报名方式

 

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通知》

 

【七、大会筹备委员会工作人员名单】

 

为保证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特设立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各工作组工作人员名单如下(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 席 团: 

成员:王喆(女) 许可星(女) 梅宇翔    

联 络 组: 

委员:方盛豪 周梁茗旻(女)

文 秘 组:   

委员:白玛群宗(女) 刘一凡 姚忆(女) 谭博仁

宣 传 组: 

委员:房美梦(女) 楼阳天

资格审查组:

委员:沈林希(女) 沈嘉莹(女) 董柳意(女)

如有疑问,请联系:

老师:田子钰老师  0571-88206637

同学:王喆  13575782044 

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代表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docx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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