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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医学院本科生申请2021-2022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16:00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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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8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 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22年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1073名。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下达医学院74个名额,按参评人数比例分配至各年级:201824个、201924个、202024个、2021级(求科、强基班)2个。

2. 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 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于202210272400ETA平台向学院(系)、学园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相应信息(后续评选结束后另行通知表格提交)。

其中:“必修课数”统一填写20“及格数”按照实际的从20门里扣减。

2) 学院根据评选要求,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进行预公示,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学院高度重视,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2. 请各位同学一定注意填写要求和规范,并及时在ETA平台提交申请,延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浙江大学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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