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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2018、2019、2020、2021级(基础医学)本科生申报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 16:11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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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8201920202021级(基础医学)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要求,现将医学院2018201920202021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一)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19级、20级、21级强基班、求科班比例为15%),奖励金额4000元。

(二) 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19级、20级、21级强基班、求科班比例为35%),奖励金额2000元。

二、评选办法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浙江大学二/三等奖学金”,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

三、申请时间

1018-102024

四、温馨提示

1.已获得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二奖、三奖,参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但未获评的同学,仍有资格参评二奖、三奖,请及时关注并提交申请;

2.二奖、三奖同时开放申请,且同时截止申请,建议申请二奖的同学同时也申请三奖,防止出现错过申请时间的状况发生;

3.奖学金申请界面无需上传附件,部分选择未标注“*”为非必填选项,如实填写即可,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不要超过200字);

4.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5.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请须按要求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由学生自行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不符合要求、逾期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子钰老师,tzyzju@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pdf

附件3:新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doc.doc

浙江大学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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