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当前位置:首页  医路同行  重要通知

关于选聘医学院2022年第三批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18:10 来源:医学院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342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组[2010]14),结合医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协助做好党建党务、学生管理及其他相关学生思政工作(如团建团务、学生事务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党员 

优秀党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博士后

二、任职条件 

1.能保证2022-2023学年期间在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在学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能够带头发挥先锋模范用,有较高威信。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拟担任党建党务相关工作的兼职辅导员一般应当具有1年及以上党龄,熟悉党员发展和教育流程,经培训后能够带领党员进行支部建设。如具有较强的策划、宣传、新媒体运营能力,能承担党建宣传、党建氛围打造工作,或具备较强的理论研习、文书材料、语言表达能力,能承担党建宣讲、思想建设提升工作等的,优先录取。

三、选聘流程 

请报名新聘任、续聘的同学/教职工,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附件1)和《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汇总表》(附件2),并经导师和院系审批(本科生请辅导员和学院审批、研究生请导师和系所或临床医学院审批)同意后,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附件1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以“姓名+报名兼职辅导员”命名,发送至邮箱ytw@zju.edu.cn,截止时间:923日(周五)24:00

报名结束后,学院统一组织面试或面谈,择优选聘兼职辅导员,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伊老师,(057188208058ytw@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汇总表.xlsx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21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