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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3日 8:4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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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临床医学院:

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扎实推动“十大”育人体系构建,纵深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开展,做好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经历认定办法(试行)》(院党委发〔20214)精神,就2021-2022学年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请各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于202291日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发送至邮箱:zjumedshsj@163.com

1)《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表》

2)《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细则》

二、结果运用

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合格的,学生工作经历认定赋2分。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工作考核优秀的,学生工作经历认定赋4分。


其他事项请联系

魏至男老师: 0571-88208212

邱俊鸣同学: 18822832183

电子邮箱:     zjumedshsj@163.com;zhinan.wei@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表.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细则.docx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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