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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本科生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与能力素养评价第一阶段(学院社会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6日 15:44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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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规定,思想政治素质与能力素养评价是本科生学生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基础。

本阶段工作主要进行“学生社会工作”考评。思想政治素质与能力素养评价其他部分的分数评议将安排在第二阶段(229月)进行申报和汇总。请各年级同学、相关老师认真对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并上报学院。

一、  考核评价范围

学生在医学院学生党总支、学生团总支、班级及医学院党委、团委指导下学生组织、社团担任社会工作的,按照本通知考核认定。

学生在学院外其他校内团学组织担任的社会工作,相关考核由实际工作单位开展,可按照《医学院本科生院外社会工作考核认证表》(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在后续评奖评优时申报时使用。

二、考核评价结构

学生社会工作评价由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逐级考核,相关考核层次和责任人如下:


社会工作

类别

考核单位1

责任人1

考核单位2

责任人2

考核单位3

责任人3

学生会

各部工作人员

各部分管主席

主席团

分管老师

 

 

学生组织

各部干事

各部部长

各部部长团

分管主任

主任团

分管老师

社团

各部干事

各部部长

各部部长团

分管主席

主席团

分管老师

党支部

支部委员

分管老师

 

 

 

 

院团委

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分管老师

 

 

 

 

学生团总支

各团总支委员、班长、团支书

年级辅导员

 

 

 

 

班级

班委、寝室长

班主任

 

 

 

 


三、考核评价方法

学生社会工作考核评价考察学生当学年在本岗位内的表现,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组织内实行分级考核。参与考核的学生需采用“自评+互评”形式,必要时可召开述职大会。建议采用《学院社会工作互评问卷系列参考模板》(附件四)进行评分,采用以下方法计算(必要时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职位

分数算法

团队工作人员

总分=分管主席团/部长团评价(40%+同级搭档评价(40%+自评(20%

团队主要学生负责人

总分=分管老师评价(30%+同级搭档评价(30%+其他工作人员评价(30%+自评(10%

党团干部、班委

总分=分管老师评价(30%+同级搭档评价(30%+服务对象评价(30%+自评(10%

学生社会工作考核结果根据综合分值从高到低排序、评级。

注意:学生社会工作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个考核单位获得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0%;若在“思想品德”评价中出现C类问题的同学,经考核负责人确认问题属实的,不得评定为优秀、良好等级。等级评定后根据《医学院学生评价评分细则(试行)》“社会工作”部分进行核定加分分值(见附件一)。

注:党支部支委、浙医先锋等年级混编的特殊情况,统一参照本标准评定等级。

四、学生评价第一阶段流程与时间安排

学生完成自评表(附件二)、互评表(附件三),并提交本考核单位责任人;单位考核汇总表(附件四)交至团队主要学生负责人核对,考核结果在学生团队内部公示后,交至分管老师审核,并于6624:00报送至医学院院团委素质拓展部(yxytwstb2018@163.com

注:在学院外其他校内团学组织担任的社会工作,相关考核由实际工作单位开展,可按照《医学院本科生院外社会工作考核认证表》(附件五)准备相关材料,在后续评奖评优时申报时使用

五、注意事项

1、 本次评价考察的是学生2021-2022学年的表现;

2、 本次评价涉及每位同学的切身利益,请大家积极配合;

3、 请各班班长添加医学院班长素拓联系QQ群,群号:821524852

附件一: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二:年度个人小结表(模板).docx

附件三-1:学院社会工作互评问卷参考模板(主要学生负责人使用).docx

附件三-2:学院社会工作互评问卷参考模板(团队工作人员使用).docx

附件三-3:学院社会工作互评问卷参考模板(党团干部、班委使用).docx

附件三-4:学院社会工作互评问卷参考模板(党团班干部的服务对象使用).docx

附件四:【XX组织或班级】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五:医学院本科生院外社会工作考核认证表.doc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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