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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关于2021-2022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年末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 9:28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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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八年制、各相关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 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启动2021-2022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年末补助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现将拟发放金额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23日-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发邮件至zdyxyxg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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