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当前位置:首页  本科生  评奖评优

【评奖评优】关于公示2017、2018、2019、2020级本科生2020-2021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 17:31 来源:医学院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3164

医学院2017201820192020级(求科、强基)同学: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学院集体评审,其中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医学院2020-2021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进行公示。几点说明如下:

1. 各类标兵名单详见附件。

2. 标兵评定以院网公示的能力素养分数为基础,而能力素养分数已不在公示期范围内,标兵公示期间不受理能力素养分数更新。

3. 已获评校级组织推荐的社会工作标兵的同学,其社会工作标兵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

4. 学业进步标兵依据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由系统自动生成。

公示期108日至1013:00,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小组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已结束

 

浙江大学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1108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