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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组织2017、2018、2019、2020级本科生申报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 2:2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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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7201820192020级(强基、求科)本科生: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医学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现将详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等。依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1.学业优秀标兵

评定条件:学习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秀。

2.学业进步标兵:

评定条件:学习中进步明显。原则上要求当学年学业排名比上一学年学业排名进步名次达到所在班级(专业)人数的20%及以上。

3.社会工作标兵

评定条件:在社会工作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学生组织、社团中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获得师生好评。

4.创新创业标兵

评定条件:在科技创新及创业实践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和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5.公益服务标兵

评定条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公益服务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同学帮扶等方面表现优秀。

6.对外交流标兵

评定条件:在对外交流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对外交流中展示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表现优秀。

7.文体活动标兵

评定条件:在文体活动及竞赛中表现优秀。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1.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其中基础医学(求是科学班)、基础医学(强基计划)按照竺院评奖比例,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0%

2.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各学院名额。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1.学业进步标兵,无须个人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学业优秀标兵需自行申请,请注意!

2.其他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均视为放弃。

申请者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4)。

为减少申请提交失败的情况,请提前准备200字以下的申请理由,申请时直接复制到“申请理由”一栏,同时也不需要上传附件。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审核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时间:2020926日至2724:00

2.学院评定时间:2020928

3.注意: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ETA系统中荣誉称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谨慎操作(填写态度和内容会影响评定结果,如出现内容空白、内容敷衍的情况,责任由申请人承担)。附件不需要上传。

 

联系人:田子钰老师,tzyzju@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pdf

附件3: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4:新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doc.doc

 

 

浙江大学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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