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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1日 14:4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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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各研究生:

为帮助浙江大学家庭贫困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019年泊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设立“浙江大学誉馨助学金”。该奖学金每学年全校资助50名研究生,秋学期和春学期各评选25名。每人每年6000元。

2020-2021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1年6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2020-2021学年已获得其他助学金或誉馨助学金(第一批)资助者不参评此次助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名。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1. 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所、临床医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附件1),申请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申请材料请交至所在系所、临床医学院。

单位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确定推荐人后,将《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dyxyxgb@163.com,纸质材料上交至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604。

2.各单位提交汇总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6日17:30

3.誉馨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届时请各单位通知获助学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确认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充分发挥助学金的资助和激励功能。

2.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3.关注研究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的总体平衡。

4.联系人:周老师,88208058。

 

  

附件1: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医学院学工办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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