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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医学院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11:32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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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 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 参评对象:

2016、20172018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不设星级申报限制

2019、2020本科生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 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3. 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各学院(系)、学园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 个人申报(47日前各班级青志委员收集各班内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或需补办证书的志愿者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各班青志委员46日24:00前将班级申请材料打包后(命名:班级+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发送至团委青志邮箱:yxytwqzb@163.com

2. 校级初审416日)校团委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3.院系复核与公示(423日前):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对校级初审反馈结果进行复核并联系到学生本人核实,将复核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4.校级汇总审核(430日左右):校团委将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重新提交的复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公示。

5.证书颁发(暂定于夏学期初):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发放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备注: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办公室值班信息: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304

值班时间:12:00-13:00;18:30-19:30(周一至周六)

客服QQ:3095541507

 

如有疑问请联系:

团委青志星级志愿者负责人:陈潇(QQ:861268914

校青志负责人:

朱同学 13606893672

蓝同学 19883108346

杜同学 19883176815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2020.11.pdf

【附件1】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相关材料模板.rar

 

医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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