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于杰退学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1日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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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于杰退学的决定
ZGⅡ〔2021〕0002
于杰同学(医学院,学号11718108):
您好!
浙江大学已对您作出退学处理,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于杰(学号:11718108),医学院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2017级博士研究生。该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第三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于杰予以退学处理。
如您对此决定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医学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