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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主修专业确认细则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16:55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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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医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进行。按照浙大发本【2016109 号《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执行。

一、医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医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医学院本科生教育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公共卫生学院和各临床医学院相关领导、专家代表

二、各专业容量安排

专业

学制

招生人数

第一轮类内容量

第二轮跨类容量

转专业容量

合计

医学试验班类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5

223

150

0

0

150

医学试验班类

(口腔医学“5+3”一体化培养)

5

50

0

0

50

医学试验班类

(儿科方向“5+3”一体化培养)

5

23

7

0

30

医学试验班类

(临床医学五年制)

5

92

[83(录取)+9(三位一体)]

72

7

7

86

医学试验班类

(口腔医学五年制)

5

20

2

2

24

预防医学

5

60

[43(录取)+17(三位一体)]

60

6

6

72

* 2020级选考科目说明: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预防医学均为化学与生物。

三、流程

1.第一轮(只接收类内申请)

1)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申

2)医学试验班类(5+3”一体化培养)、医学试验班类各专业的遴选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1)如果第一专业志愿申请人数≤专业容量,则申请学生全部确认进入该专业;(2)如果第一专业志愿申请人数>专业容量,则该专业第一轮类内容量的前60%按高考相对成绩排名直接接收,其余学生进行面试遴选,面试着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并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按照专业志愿确认。

综合评分=高考相对成绩(50%+面试成绩(50%

             学生高考成绩(文/理)

高考相对成绩= —————————————————×100

        生源地省市的(文/理)最高高考成绩

*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为统计单元。

2.第二轮(可接收类内或跨类申请)

1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申请,但5+3”一体化培养各专业不接受跨类或转专业进入。

2)在满足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浙江大学主代码学生可以确认到医药单独代码的医学试验班类(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和预防医学。

3)当申请人数≤专业接收容量,则申请学生全部确认进入该专业,当申请人数超过相应容量时,将按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根据高考相对成绩),并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认。

综合评分=高考相对成绩(50%+面试成绩(50%

             学生高考成绩(文/理)

高考相对成绩= —————————————————×100

         生源地省市的(文/理)最高高考成绩

*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为统计单元。

4跨类学生其他条件

(1)非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生源地学生申请跨类,限高考理科专业学生;

(2)体检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

(3)建议修读以下前置课程:普通化学(甲)、普通化学实验(甲)、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丙)、大学物理实验(丙)、有机化学、大学化学实验(O)等课程(具体视对应年级目标专业培养方案而定)。

3.转专业学生条件

1)非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生源地学生限高考理科专业学生;

2)体检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

3)转专业学生建议修读以下前置课程:普通化学(甲)、普通化学实验(甲)、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丙)、大学物理实验(丙)、有机化学、大学化学实验(O)、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细胞生物学、细胞分子生物学技术(具体视对应年级目标专业培养方案而定)。

4)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8,平均每个长学期有效学分不低于20(不占专业容量的学生除外)。

5)当申请人数超过相应容量时,将按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经面试择优录取;

6)由于医学专业课程的衔接性、专业性较强,转专业建议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7)其他限定条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1. 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

2.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审核;

3. 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可组织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遴选;

4. 确认结果予以公示;

5. 上报学校。

五、其它

1.高考成绩以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2.其他事项参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3.本细则由医学院本科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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