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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2016级本科生申请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等大奖)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6日 20:11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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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6级本科生:

为了更好评选各类奖学金,现将2016级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宝钢等大奖奖学金申请相关通知发布如下。

目前,国奖名额确定、宝钢名额确定,唐立新等还未确定名额,将依据面试推荐顺序予以评定。

2017、2018级因评奖体系不同,不参考本通知,相关事宜将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

(七)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宝钢等外设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医学院1名,奖励标准10000/人。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其他外设奖学金名额还未划分,将在面试结束后按各年级推荐顺序依次推荐。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实行年级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本科生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2.国奖说明: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业成绩在年级前3%+德育成绩优秀)中产生。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的比例,在原来3%的基础上,根据当学年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增加。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其他大额奖项说明:目前还未明确大奖名额,将根据面试结果设立排序依次分大额奖项(!!!特别说明!!!申请其他大额奖项的同学请同样填写《国奖申请表》,以此作为报名表)。

四、申请要求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下载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控制在正反面一页,不按要求者视为放弃)、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填妥后,电子版在928日9:00前发送至tyq@zju.edu.cn,材料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姓名(文件请以邮件附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不按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在930日前参加学院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排名将决定是否推荐、推荐顺序。

3.学院将评审各年级候选人,并将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浙江大学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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