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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经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 16:56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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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经费使用规则,2020年度医学院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经费已全部授权完毕,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对此前公示无异议,则在65日前于计财网上完成预约并完成所有报销流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准备

学生按照《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回国办结”手续,办结显示为同意后,才可申请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经费的报销工作。

 

二、后续报销

1.学生凭以下材料至计财处进行报销:

①填写完整并由院系签字、盖章的《浙江大学本科生海外交流项目经费资助审批表》。(特别提醒:申请表在线打印,请按项目收齐,由项目队长/代表统一于61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fengjiyu@zju.edu.cn进行签字、盖章)

经费名称:2020年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

经费代码:(每人的计财处网授权项目号)

报销金额:(每人的计财处网授权经费

②计财处网站“预约报销”产生的预约单号

③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④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⑤保险(提供保单)

⑥往返登机牌

 

2. “预约报销”具体流程

① 点击“申请报销单”

② 选择“因公出国(境)”

③ 选择“项目号”

④ 金额和院系授权的金额一致

⑤ 填写“附件张数”

⑥ “出国任务批准天数”和“交流项目起讫时间”保持一致

⑦ 需要准备的材料:1234-填“不需要”,567-填“有”、89-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⑧ 预约报销的校区、时间(请务必于65日前于计财网上完成预约

⑨ 生成“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预约报销单”(不必打印),把二维码下面的数字填写到前页“计财处预约号”处

⑩ 特别提醒:预约请于65日前完成,预约报销的同学请务必按照预约的校区和时间到计财处办理报销业务。

3. 报销时,学生提供的票据必须大于等于资助额度,国际旅费、保险费发票及登机牌(或出入境记录)为必附单据,如学生提供的票据不足资助额度的,须增附单据,包括签证费、学费(含注册费)、项目费和住宿费等,以上票据由计财处存档。报销须一次性办理完毕。

4. 报销截止日期:202065逾期未预约报销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收回额度

5. 附各校区计财处报销咨询电话:紫金港882065346584,玉泉87951497,西溪882736733309,华家池86971241

6. 如对报销之外事项有疑问请咨询医学院学工办冯老师88208039

 

附件1: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南.docx

附件2:2020年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报销名单.xlsx

 

 

医学院本科生教育办公室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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