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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组织】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5日 11:39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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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0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推优”面向医学院各团总支、团支部。为严格控制“推优”人员数量,力求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组织队伍中来,每个团支部推荐名额为团支部总人数的10。请各单位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统一于4月中下旬完成“推优”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2),41924时前将表格发送至医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yxbtwzzb@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春夏推优】+团总支名称”

 

二、“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并附个人事迹一份。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纸质版推荐表上交时间待返校后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被“推优”的同学,必须提交入党申请书超过三个月,并且本人有强烈入党意愿;

2.“推优”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本次推优将采用网上团员大会方式,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申请入党时间和入团时间请具体到“年//日”,后者如遗忘具体日期也请精确至“年/月”。

3.请各团支部认真考察,团支书在写推荐意见时,不能只写“同意”;

4.各团支部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优,也可酌情增加名额;

5.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均以团总支为单位统一上交。请各团总支及积极分子确保电子汇总表的信息和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推优。

 

 

如有问题,请联系医学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蒋少佳 88981853

李雨迪 18888921650/572090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 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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