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当前位置:首页  本科生  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年末专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8日 11:11 来源:yixy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1502


医学院2018级、2017级、2016级、2015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7月修订)和困难补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年末专项补助(春节补助、寒衣补助、保险补助、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补助)工作。

寒衣补助、保险补助的申请对象为2019级经困生,医学院本次可申请春节补助、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5.5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五年制学生为8万元)。

有上述第2项、第3项情形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第1项、第5项、第6项、第7项情形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其困难补助申请;有上述第4项情形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的困难补助,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专项补助及申请资格细则

1.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的补助。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

2.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补助: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应助尽助,在年末专项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四、工作流程:

1.12月22日24:00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春节补助 -“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无需上传附件,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最后提交申请。

  2)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3)申请总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春节慰问经费,原则上经困生每人200元、特困生每人400元;二是回乡路费补助,金额根据不同省市进行划分,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如表中未涉及相关省市区县,请将实际路费金额写在申请理由中,供审核)

2.2020年1月,学院通过学校计财处酬金系统统一批次发放专项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中。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医学院】2019年年末专项补助经费使用方案.pdf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