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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7级本科生能力素养评价的通知(更新)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4日 20:25 来源:yi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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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7级本科生:

 

根据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能力素养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评范围:2018至2019学年

2.考评安排:

(1)个人申报

全体同学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一,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sss.zju.edu.cn)进行个人申报,申报具体操作请见附件二;

(2)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审核

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对学生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

3.申请时间:2019年9月15日至17日24时

4.注意事项:

(1)附件为必须上传的证明材料,获奖和专利以证书为准,学校、学院科研训练可使用包含姓名学号的网站截图,论文请上传发表扫描件,对外交流情况请上传教学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的回国办结界面截图。

(2)社会工作类考核证明:

班长、团支书、团总支委员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团总支书记协助,请团总支书记17日24时前将附件三反馈至liu_aoran@zju.edu.cn;

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主任负责、班长协助,请班长17日24时前将附件三填好后反馈至liu_aoran@zju.edu.cn;

寝室长考核由班长负责,请班长17日24时前将附件三填好后反馈至liu_aoran@zju.edu.cn,与班委团支委考核表分成两个表格;

医学院学生组织成员考核由指导老师负责,请各组织17级选派一人作为本次申报负责人,负责人17日24时前将附件三填好后反馈至liu_aoran@zju.edu.cn,并附指导老师签字盖章的证明件,证明模板详见附件四;

以上三类社会工作情况无需个人申请,学院将在申请期结束后统一导入;其他社会工作情况,请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参考附件四进行证明。

(3)社会实践类申请说明:

2019年夏参与的社会实践,请按立项人和参与人申请。请队长负责列出本团队立项人与参与人名单,到指导单位统一审核盖章(医学院团队在医综604处审核,其他团队在指导单位统一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电子版交与参与人,作为能力素养申报需要的证明附件上传。

2018年夏参与的社会实践,因奖项评选时间在2018-2019学年,先进团队和个人奖项以发文或证书时间为准,可以参与本次能力素养申请。

(4)所有证书,以落款时间在2018-2019学年为准。

5.能力素养评价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评奖评优依据,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刘老师,88981852,liu_aoran@zju.edu.cn。

 

 

 

浙江大学医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19年9月15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二:能力素养申请流程.docx

附件三:社会工作考核部分成绩(无需个人申请部分成绩).xls

附件四:社会工作考核结果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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