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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 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9日 15:59 来源:yi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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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积极探索学术育人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满足现代医学发展对复合交叉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安排,结合学校及学院对交叉研究生培养考核意见,现启动2021“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以下简称“医药+X”中心)招生简章制定和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医药学部具有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包括医学院各院系及药学院。

二、“医药+X”中心鼓励跨学科门类交叉,开展以疾病为导向的系统生物学与精准医学、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鼓励导师依托在研“三重”项目积极申报,开展具有鲜明交叉特色的创新研究与人才培养。

三、“医药+X”中心招生指标被列为培养成本补偿指标中的B类指标。用B类指标招生的导师除承担原导师部分博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经费(中期考核前500/月,中期考核后800/月)外,还需承担原学校出资的50%岗位助学金,即中心交叉博士生的导师需承担博士生岗位助学金中期考核1275/,中期考核后1975/

四、 2021“医药+X”中心的每位博士生导师仅限担任1“医药+X”中心招生指标的主导师,且该指标仅限招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招收普博生。获得的交叉指标纳入主导师2021年研究生名额的限额要求。每位主导师可选择1-2跨学科门类的合作导师,且合作导师应具备丰富的博士生培养经验。

五、根据研究生院要求,2021“医药+X”中心招生简章的制定将依据申报提交的信息,并对社会公开。入围申报的主导师、合作导师、交叉研究方向和交叉研究支撑课题等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六、报名及遴选:

1、报名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申请表,要求于2020913日(周日)申报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应婧倞老师(yingjj@zju.edu.cn  0571-88208123,并将签名的纸质版材料(附件1:申报表)于9月15日(周二)交到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602

2、医药学部将依托“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中心导师。初审为专家材料审核,初审合格后,安排复评,复评为PPT答辩(3min左右),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申报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具体安排敬请关注后续通知。

 

附件1:交叉人才培养中心博士生导师申报表.doc

附件2:2021年“医药+X”中心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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