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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关于申请2018年度医学院海外交流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3日 13:17 来源:yi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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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院国际化进程,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与医学教育国际交流,特设立“浙江大学医学院海外交流助学金”(下称“助学金”)。“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长学制学生在国(境)外医学院校或研究机构的交流活动。

一、资助标准

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部分生活费,资助标准如下:

亚洲区域以外: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3000元/人,特困生5000元/人。

亚洲区域: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1000元/人,特困生资助3000元/人。

助学金”标准将根据实际项目情况适时作相应调整。

二、申请条件

(一)浙江大学医学院全日制在读、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长学制学生;

(二)勤奋学习,遵纪守法,成绩优良,申请当学年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三)参加医学院本年度组织实施或认可的项目:包括国际会议、国际竞赛、文化交流活动、暑期班,赴国际合作院校、教学医院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修、见习实习等;

注: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学校学院各类资助(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项目总额超过五万者,不再给予此项助学金资助。

三、申请流程

(一)请有需要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在6月28日17:00前将附件《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海外交流助学金汇总表》表格电子版发至zjumedpjpy@163.com,《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调整到一页A4纸上打印)交至紫金港医学院综合楼604或华家池中心大楼南楼543。

(二)经学院海外交流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生通过评审后无故放弃出国(境)机会,视作同时放弃助学金资格,且不能于在校期间再次申请本助学金。

 

 

附件1: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医学院海外交流助学金汇总表.xls


 

医学院团委学工办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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