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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8日 12:01 来源:yi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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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14级,15级,16级同学:

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复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进入“学生资助”版块,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填写调查表”如实填写并保存后,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材料要求:新申请认定的学生,在系统中填写调查表时,须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调查表”和“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后,下载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交予各自对应的年级辅导员。

2、不需要调整困难等级及无放弃经困生资格意愿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3、放弃困难生资格的学生,请联系各自对应的辅导员应情况,并上交纸质版放弃困难生资格的情况说明

4、经济困难生困难等级调整:学生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学院审核时给出推荐档次,再由学工部审核即可完成。

 

审查要求:

申请表格信息需填写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以下两点:

①《浙江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盖印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

②需审查经济困难生汇总表中的家庭年均人收入、家庭子女(在读高中及以上)人数(包括学生本人)、学生情况三栏是否填写完整。

时间安排:

5月1317:00之前,请上述所有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操作。

5月18日17:00之前,学院将及时完成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审核,给定困难等级,并在“困难生结果”一栏中点击“困难学生统计汇总导出”直接生成《经济困难生汇总表》。 

附件一: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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