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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医学院本科生海外交流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0日 12:36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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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医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提高本科生的国际交流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医学院设立“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生海外交流奖学金”(下称“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医学院本科生(含本科留学生)在国(境)外医学院校或研究机构的交流活动。

一、奖学金类别:

     1、“海外实习”奖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教学医院、研究机构进行为期一个月及以上的专业实习。

     2“海外暑期班”奖学金:用于资助学生在海外进行为期一个月及以上的课程学习、文化考察等交流活动;

     3“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用于资助学生代表学院参加海外竞赛及国际会议等活动。

二、奖励标准:

1“海外实习”奖学金奖励标准:

参与亚洲区域以外实习项目,每人资助10000-15000元;亚洲区域实习项目,每人资助3000-6000元。(具体资助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的交流总费用,若海外交流院校为该项目提供其他形式资助,奖学金可在其资助基础上补足。)

2“海外暑期班”奖学金奖励标准

亚洲区域以外的暑期班项目,每人资助10000元;亚洲区域暑期班项目,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

资助金额为参加“海外交流专项”学生的国际旅费。

4、“奖学金”标准将根据人民币汇率变化,适时作相应调整。

三、基本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医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本科留学生);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3、本年度已经完成医学院组织实施或认可的交流项目:包括国际会议、国际竞赛、文化交流活动、暑期班、赴国际合作院校、教学医院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修、见习实习等;

4、在海外接受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5、对在海外交流期间,提交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或文化交流活动被当地新闻媒体报道或热心组织所在国际交流项目各项事宜并提交高水平海外交流总结报告的学生,可优先获得“奖学金”资助;

6、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同类别的“奖学金”。

 四、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51218日前将《医学院本科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申请表》及海外交流总结(不少于1000字,以附件形式递交照片2-3张),发送到yxsxx_zju@163.com,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如已将申请材料交给学院其他老师的,邮件内请注明。

2、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审,提出“奖学金” 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予以表彰。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1210

 

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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