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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3日 17:13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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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10、11和12、13级本科生:

    为做好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1名,奖励标准10000元/人。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 40 学分

三、申请方法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表格,于9月24日24:00前发送到zjumedpjpy@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均为“XX奖项—XX年级—XXX”。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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