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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3日 16:31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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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10、11、12、13级本科生:
    2014-2015学年唐立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即将开始,请做好相关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中相关申请表;
2、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9月24日24:00(电子稿);9月25日12:00(纸质稿)
3、申请材料报送:
   电子稿发送至:zjumedpjpy@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均为“XX奖项—XX年级—XXX”;
   纸质稿上交至:医综418

二、奖励名额
    2015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选40名本科生,并实行累计制(新评+历年续聘)。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按照1:1.5的差额比例,各院系、学园共推荐60名候选人,我院名额为4人。

三、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学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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